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工程经十堰市发改局批准立项,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施工、监理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办公楼
2、 建筑面积:13663㎡
3、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七层
4、 工程建设地点:重庆路
二、 投标申请人资格:
施工: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监理:具备房建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三、 报名须知:
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安全许可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资料须加盖公章)。
四、 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时间:2010年 5 月 24 日~ 2010年 5 月 28 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照常休息)
地点: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详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联系单位:十堰市综合招投标中心 杜艳琼 0719-8208350
代理机构: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唐 新 0719-8686832
地址:十堰市永兴新村10号(原审计事务所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