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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示范小城镇项目

2010-05-26 来源:天津开发区贸促网

报建编号:1222302020100204
招标备案号:1200201005405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10]05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示范小城镇项目安置区二期南区、北区C区C-1-C10号住宅楼及配套用房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区县[2009]126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518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示范小城镇项目安置区二期南区、北区C区C-1-C10号住宅楼及配套用房工程,总建筑规模75723.5平方米,结构类型为砖混及框架结构、地上6层。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县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示范小城镇项目安置区二期南区C区C-1-C10号住宅楼及配套用房工程,建筑面积34078.5平方米,其中配套用房包括:厕所52.4平方米、地热用房665.1平方米、地热井房4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627平方米,单跨跨度小于24米,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地上6层、最大高度17.7米、无地下工程,主要包括:土建工程、打桩工程、基础工程、装修工程、强电设备安装工程、弱电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
二标段:天津市静海县团泊镇示范小城镇项目安置区二期北区C区C-1-C10号住宅楼及配套用房工程,建筑面积41645平方米,其中配套用房包括:地热井房4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5066平方米,单跨跨度小于24米,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地上6层、最大高度17.7米、无地下工程,主要包括:土建工程、打桩工程、基础工程、装修工程、强电设备安装工程、弱电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
2.4 工期要求:2010年06月30日 至 2011年04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省(市)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工程需要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提交“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专业不限)(提交“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1名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应具备投标人任命书,提供的安全项目经理资质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5、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6、外地企业必须具备《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省(市)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工程需要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提交“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专业不限)(提交“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1名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应具备投标人任命书,提供的安全项目经理资质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5、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6、外地企业必须具备《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5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5 月25 日 至2010 年5 月31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6月02日至2010年06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奕(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72-74号云翔大厦10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彭冯 电话:85685615
传  真:23260619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毅 电话:58792341
传  真:58792335
日期:2010 年5 月25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3661595传真:24538403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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