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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豫海镇兴隆小学1#、2#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工程

2010-05-26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豫海镇兴隆小学1#、2#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工程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以宁教财(2010)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兴隆小学1#教学楼5250平方米、三层钢结构;

2#教学楼2200平方米、三层钢结构;

综合楼1500平方米、二层钢结构;

办公楼1050平方米、二层钢结构。

建设地点:同心县豫海镇

计划工期:2010.6----2010.10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中包括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5月25日至2010年5月2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取费证、建造师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同心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原同心工行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址: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金花商务中心B座2101室

联 系 人: 联系人:张瑞、李云峰

电 话: 电 话:09517695834

传真:09517695837

201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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