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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三清山交警大队营房建设装修装饰工程

2010-05-26 来源:江西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清山交警大队营房建设装修装饰工程经饶发改投字[2008]387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建设力求做到优质、安全、高效廉洁、节约,工程总投资约300万元。该工程施工实行公开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家数及名单以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网上报名记录为准)、电子化评标、最低价中标(投标报价可以低于招标控制价M值的0.89倍),中标后除履约担保金外,还需要缴纳中标价与控制价的差额作为风险保证金,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上饶市三清山金沙片区

  2、工程项目情况:营房(1)建筑面积为1360㎡、营房(2)建筑面积为2194㎡:

  3、工期:60日历天(含雨季历天)。

  二、本招标工程共分2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营房(1)、营房(2)

  三、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

  凡持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符合工程施工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五大员证书及预审会前36个月类似本工程情况,工程造价300万元以上的业绩材料,并具备有一定得经济实力和综合管理能力的综合管理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开标会上,外埠来赣施工单位需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审查,无故不参与资格预审会者,将视为不良行为,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0年5月25日至2010年6月2日下午16时00分止,并于2010年6月7号进行资格预审。

  五、报名地点(网址):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rjsgc.cn)24小时接受投标报名:

  六、各投标人仅限报一个标段,否则报名无效。

  七、本工程资格预审、开标时均要求投标单位拟派负责该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到场,作为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建造师。

  八、本项工程将严格执行上饶市人民政府饶府字[2009]34号文件的规定,实行全程监督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建设单位将依法全额没收履约担保金。

  九、报名前请投标人认真阅读预审文件,向建设单位或受理报名人咨询本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

  十、受理报人名称:南昌南飞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5979335793

  招标人:上饶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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