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四小综合楼、鸣沙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工程已经宁教财 [2010]95号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中宁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中宁县四小、鸣沙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一标段中宁四小综合楼建筑面积1000m2,三层框架结构;
二标段鸣沙中学综合楼建筑面积2500m2,四层框架结构
计划工期: 116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整个工程为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5月 27日至2010年6月 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30(北京时间),在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东街 地址:中卫市丽景园12#楼3单元302室
邮编:755100 邮编:755000
联系人:夏天仓 联系人:刘晓红 雍女士
电话:13739578777 电话:13723338380 0951-5078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