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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消防大队办公楼工程

2010-05-27 来源:苏州建设局

  1. 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的 相城区消防大队办公楼工程 已经 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政府拨款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春申湖中路以北,采莲路以西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相城区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400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1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7-1 至 2010-12-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办公楼建设工程 1000.0000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贰级 及以上 良好 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贰级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市行政中心建设局窗口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注:类似工程以 年内承担过 工程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0-5-27 上午 09:00 至 2010-6-2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0-6-2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0-6-2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0-06-02下午15:10-16:3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须有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地址);

  (2)报名确认单;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书复印件;

  (4)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年检记录);

  (6)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省外投标人提供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资格核验原件,省内市外投标人提供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企业登记原件。

  (7)资格预审文件原件通用本,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

  (8)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有效期为近叁个月内);

  (9)本项目拟派项目部主要成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劳动人事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岗位证书等)复印件。

  (10)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省优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单、发文、奖状;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单、发文、奖状等),一并放入报名资料袋内;

  (1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建造师无行贿记录证明书原件。

  (12)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汇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本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到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本票的申请书复印件。报名企业在投标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及所需资料一并投箱。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户名: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8905015510000018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沧浪支行

  (13)资格预审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授权委托人及五大员的劳保合同、社保证明以及其他所有材料,均以原件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0年6月2日15:10-16:3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核实地点:苏州建设有形市场二楼。在规定的原件核实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 招标人地址: 相城区采莲路1122号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园区东环路260号

  联系人: 曹政 传真: 67639530 电话: 67639520

  邮编: 215021 E-Mail: cyn33895@126.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秦志榕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260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0-5-27 至 2010-6-2 投标箱号: 投标箱二(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3. 备注: 1、“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考核按苏州市建设局、苏州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的苏建设规【2009】1号文件执行。市文明工地有效期为1年,省文明工地有效期为2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国优有效期为3年。日期以获奖发文日期为准。按公告发出之日起算。

  2、“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以房屋建筑类为准。

  3、通用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按要求准备且填写完整并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公章及当地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否则不予通过。本市企业无须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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