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宁县医院住院综合楼工程 已由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泰发改[200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泰宁县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泰宁县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泰宁县城关 ;
2.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1200万元、建筑面积约860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县医院住院综合楼(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预算)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3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不适用);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福建逸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根据明建筑字[2009]86号文要求,投标人须已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册的施工企业或在泰宁县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地企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_;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5月 27 日至2010 年06月 0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泰宁办事处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清单、预算等每份售价 1000 元,图纸每份售价 1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闽建筑[2007]35号)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0年06月09日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06月 11 日8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泰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大楼七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工程技术负责人、造价师或造价员(土建专业)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且人员身份不得重复),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泰政文[2007]88号执行(市属及本县施工企业按有关文件执行)。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医院 ;
地址:泰宁县城关 ,邮编: 354400 ;
电话: 0598-7862891 联系人: 姚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A座二楼 ,邮编: 350003 ;
电话:0598-7839069、 0591-87892791 传真: 0598-7836669 ;
联系人: 陈女土、林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农行泰宁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13-885101040007730
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泰宁县建设大楼七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