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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逸夫实验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05-31 来源:江西赣州招标投标网

  1、江西理工大学的逸夫实验楼工程已由 赣开发规字[2009]70号 核准立项、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分局(施工通知:市开规施字第2010--049号)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 房屋建筑 ⑵工程规模 21846平方米 ⑶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⑷层数与高度 1+6层、21.5米 ⑸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⑹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⑺项目总投资 约3000万元 ⑻资金来源及性质 自筹、国有 ⑼资金落实情况 基本落实 ⑽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7月1日,竣工日期为 2011年9月 30日,总工期 450日历天;⑾工程建设地点 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 ⑿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奖项 省优 工程奖。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⑴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已经进入并通过赣州市建设管理系统审核的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⑵拟派建造师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拟派的建造师近36个月内至少获得一个单体10000平方米以上的框架结构房建工程市优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拟派的建造师近36个月内获得的单体10000平方米以上框架结构的房建工程市优奖及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第4条第(2)小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0年6月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到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发售处(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图纸光盘费300元,招标投标电子档案建设维护和招标软件使用费200元,售后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招标投标中心网(http://www.gzzbtbzx.com)发布 。

  招 标 人: 江西理工大学 法定代表人: 叶仁荪

  办公地址: 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 8312146 传 真: 8312449   联 系 人: 卢 峰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开发区项目建设办公室

  投诉电话:0797-830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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