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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小街子小区安置房工程

2010-06-02 来源:中国建设网

  一、沛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沛县小街子小区安置房工程,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沛县小街子小区安置房工程

  2、工程地点:樊哙路北侧,红光路西侧

  3、工程规模:约18万平米,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时间: 多层工期9个月,小高层12个月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招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选派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3、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法人基本帐户汇出)及企业法人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交至沛县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拾万元

  收款人: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沛县中行

  开户账号:7055056550809100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到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沛县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G、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银行汇票将被入账,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1、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建造师注册证书(所报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工程承接核准手续;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所报注册建造师安全资格证

  7、未在徐施工过的投标单位(证明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证明原件,在徐施工过的投标单位(证明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可以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证明复印件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否则招标人予以拒绝。

  8、未在徐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在徐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

  9、报名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10、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上资料《资格预审申请书》要求提交正本、副本各一份,2-10项资料在申请书中装订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八、请投标申请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 2010年6月3日至 2010 年6月9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徐州市王陵路开发大厦204)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九、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标人将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本工程拟采用综合评分法。

  山东中咨建成招标代理公司

  地址:徐州市王陵路开发大厦204

  电话:051685801808

  传真:0516858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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