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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新校区建设工程图文信息楼、行政办公楼桩基

2010-06-03 来源:江苏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标段编号: J03136-03SG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江宁新校区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苏计社会发(2003)55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图文信息楼、行政办公楼桩基
    2、工程地点:江宁科学园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96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地基与基础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桩基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9000 m2;根数:124 根;桩形:人工挖孔桩 ;桩长:18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6月3日2010年6月9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在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江宁开发区秦淮路6号)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地基基础(含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材料应能反映上述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公证件不视同原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本工程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注册建造师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投标时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4、资格预审时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参加资格预审;
5、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6、拟参加投标报名的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主体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在手;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本工程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提供原件供核查,公证件不视为原件。
9、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10、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49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项目,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5%。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11、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6-3 8:302010-6-9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西康路7号12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3398906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339890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inyc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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