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忠市恒昌·新天地小区1#、2#商业楼、3~16#住宅楼、26#住宅楼及27#、28#综合楼工程 己由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恒昌·新天地开发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吴发改核准[2010]101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吴忠市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明珠东路北侧、利华街西侧、灵州大道南侧
2.2建设规模:Ⅰ标段: 1#:1503.12㎡、11#:3039.00㎡、14#:3039.00㎡、
27#:3378.04㎡、28#:2935.32㎡;
Ⅱ标段: 2#:9367.12㎡、7#:6737.96㎡、12#:6471.12㎡、
15#:6471.12㎡;
Ⅲ标段: 3#:4501.84㎡、4#:4501.84㎡、5#:5209.12㎡、
6#:5093.80㎡、8#:5361.56㎡;
Ⅳ标段: 9#:5406.10㎡、10#:5361.56㎡、13#:4117.80㎡、
16#:4117.80㎡、26#:4501.84㎡。
2.3结构类型:Ⅰ标段: 框架结构、1#:二层;11#、14#:五层;27#、28#:四层;
Ⅱ标段: 剪力墙结构、2#、7#、12#、15#:十二层;
Ⅲ标段: 砖混结构、3#、4#、5#、6#、8#:六层;
Ⅳ标段: 砖混结构、9#、10#、13#、16#、26#:六层。
2.4计划工期:Ⅰ标段: 2010.7.3~2011.7.13,有效工期255天;
Ⅱ标段: 2010.7.3~2011.8.22,有效工期295天;
Ⅲ标段:2010.7.3~2011.5.24,有效工期205天;
Ⅳ标段:2010.7.3~2011.5.24,有效工期205天。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只允许投两个标段,6万平方米以内)及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 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日至 2010 年6 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 30 分时至 6时 30 分, 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吴忠市明珠苑B段16#营业房)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 吴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NXZB.COM.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北街大众公司对面 地 址:吴忠市明珠苑B段16#营业房
邮 编: 751100 邮 编: 751100
联系人: 高诚 联系人: 杨自荣
电 话: 13895452301 电 话: 1530953030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宁夏银行吴忠支行
账 号: 账 号: 2501014090000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