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326号文件,宜良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特诚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昆政{2009}93、120号)文件精神,宜良县人民法院诚招一家招标代理单位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等分标段进行招标代理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在2950万元以内,其中:工程直接费18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00万元,预备费170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其以上资格的独立法人。
四、评标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确定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
五、资料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0年06月03日至2010年06月0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值17时30分,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公司的业绩信誉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宜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06月23日9时30分
地点为:宜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匡远镇人民路北段)。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昆明建设交易网(www.kmctn.com)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良县人民法院
地 址:宜良县人民法院(迎宾路120号)
联系人:陈孝堂
电 话:754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