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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泰来县支行业务用房工程

2010-06-04 来源:中国建设网

  中国人民银行泰来县支行业务用房工程按《齐齐哈尔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己办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筑规模:2395平方米

  (2) 层数:地上五层

  (3)结构类型:一层框架结构,二至五层砖混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5)资金来源:自筹

  (6)计划投资额:240万元。

  (5)对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

  二、工程建设地点:原车具厂院内

  三、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年7月1日开工,2010年11月30日竣工。

  四、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可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资格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三张到泰来县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施工项目机构人员需提供经县质检站、安全站、基建股资格审查联系单到县招标办验审合格后,持上述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0年6月3日至2010年6月7日每天上午早8:00-11时,下午14:00-17:00时到齐齐哈尔市鑫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省外队伍需到黑龙江省建设厅办理准入介绍信。

  七、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组织机构成员要求按照齐建发(2006)75号、(2007)56号文件规定配备,具体人员数量为:项目经理1人;工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各1人;水、电工长各1人。

  八、投标申请人可从齐齐哈尔市鑫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

  九、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泰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十、有关本项目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中国人民银行泰来县支行 联系人:王宝祥 电话:13634830666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鑫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凤敏 电话:0452-8099516 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 0 一0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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