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浙江省青田县中学委托,现就LED电子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招标服务的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现公布如下:
1.招标编号:QTCG2010-008。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4.招标项目内容:本次招标LED电子显示屏项目。
5.招标人:浙江省青田县中学。
6.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住所地:青田县龙东小区7幢1-302室。
7.预算指导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1万元
8.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⑴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⑵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能力;具有相关舞台机械制作建设或具有舞台显示设备播放运行经验。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开标时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行记录;
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⑷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CCC 认证;
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⑻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的发售:
(1)公开发售时间: 2010 年 2 月 26 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5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公开发售地点: 青田县塔山 路 101 号 房管 大楼 县招投标中心九楼综合科
(3)其余发售时间和地点:
发售时间:从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发售地点: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青田龙东小区7幢1单元302)。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10.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11.标前会议时间及地点:2010年2月26日下午3:30时,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
12.投标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
13.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15日上午9:30时止。
14.开标时间:2010年3月15日上午9:30时。
15.开标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101号)。
16.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元整。
17.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地点:2010年3月15日上午9:30时前交至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18.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现金、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帐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到户后开具收据为准。
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田支行
账号:1210223009200094154
19.本项目具体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王树康;联系电话:0578-6909592
招标代理机构: 王春凤;联系电话:0578-6822890
传 真:0578-6825997
浙江省青田县中学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