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一期改造装修工程设计”经立项批准建设,本次招标范围的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本工程的设计进行社会公开招标。
一、 工程概况
1. 招标单位:佛山市慢性病防治院
2.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一期改造装修工程设计
3. 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路106号
4.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4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06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约人民币3000万元。
7. 设计周期: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2)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应在招标单位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二、招标范围: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要求”等相关的规定,进行室内外改造装修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招标人的要求,及时派出相关专业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完成本项目施工图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工作。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交纳的相关规费由招标单位负担;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三、要求: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报名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及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 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3. 投标申请人过去5年内(从2005年1月起至今)一个类似施工图设计项目(包括正在设计中的中标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为准)。
4. 投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或首席建筑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申请人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于2010年6月8 日10时至2010年6月 12 日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参加投标报名。
7.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五、报名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和经企业注册地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2. 企业资质等级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复印件。
3. 2008、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等)的复印件。
4. 企业近5年内(从2005年1月起至今)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缺任二项或以上材料均视为无效业绩),获奖项目须一并提供获奖证明材料。
5.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情况
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的名单、简历、业绩,附相应职称证、资格证、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和经企业注册地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过往负责的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缺任二项或以上材料均视为无效业绩)。
6. 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无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建筑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记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7. 以上资料需提供目录一份(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封面后,资料分类应间隔清楚方便查阅)。在目录中业绩必须列明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开竣工时间;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列明等级、专业、职称级别、业绩项目名称并注明工程是否在建。
1)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电子信箱地址、招标项目名称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2)所有资格预审资料须按前面(1)~(6)项装订成册,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及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资格预审资料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报名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给予保密。
六、报名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时间、地点:
1. 资格预审申请书于2010年 6 月 12 日14:30至17:00送至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2.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对所有复印件核查原件,无原件的复印件无效。
3. 资料接收单位: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七、预审办法:招标单位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小组,从企业业绩、企业资质等级、企业综合实力、企业财务状况、信誉、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及有关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选取合格的正式投标单位(凡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申请单位,均为合格的正式投标单位)。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单位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八、通知与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以书面或传真等形式,通知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请投标单位在接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通知(在通知书上盖本单位公章确认),若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不确切而造成通知无法送达,则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未收到通知的投标单位即默认为未能通过资格预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九、领取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的时间与办法:凡通过资格预审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招 标 人:佛山市慢性病防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284195
传 真:0757-83120345 联系 人:叶先生
电子邮箱:fsz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