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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射击馆、综合训练馆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06-10 来源:广东投资招商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射击馆、综合训练馆等工程已由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揭市发改投[2010]165号和揭市发改投[2010]41号),项目业主为揭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部门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揭阳市环市北路以北,龙石村“五额坟”。

  2、建设规模:揭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射击馆、综合训练馆、战术训练馆、攀登楼工程,建筑面积约3900平方米,以及标准游泳池一个。总投资约2000万元。

  3、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揭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射击馆、综合训练馆、战术训练馆、攀登楼、游泳池工程,包括土建、装饰、水电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外来施工企业必须于报名前在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年度备案登记手续)。

  2、2007年以来企业无工程招投标行为的不良行为记录。

  3、2007年以来企业或企业负责人无曾因工程建设行为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而受过行政的或法律的或法规的处罚的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请于2010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下同)止到揭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2楼)报名。

  2、报名时须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原件备查):(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效年审页)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2007年以来企业无工程招投标行为的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企业承诺书原件;(4)2007年以来企业或企业负责人无曾因工程建设行为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而受过行政的或法律的或法规的处罚的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企业承诺书原件;(5)外来施工企业在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手续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完全责任。如果投标人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若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8家,请各投标申请人到揭阳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4楼)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若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8家,招标人将于2010年 6 月13日下午3:30在揭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取8家入围单位,入围单位请到揭阳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务必出席,并携带其身份证(代理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招标人核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招标人:揭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3-821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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