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望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为望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建安工程进行招标代理,现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该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09]720号文批准建设,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1、招标编号:HNZTXM-1012
2、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望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建安工程
建设地点:望城县高塘岭镇
批准单位及文号:长发改[2009]720号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2540.77㎡,投资约50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结构形式:钢筋砼框架结构,六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要求工期:总工期为45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望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建安工程
3、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②要求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③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④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⑤拟任建造师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资质;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⑥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⑦在望城县建筑市场管理站办理了建筑业企业备案手续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望城县建筑企业协会成员除外)。
4、投标申请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年检纪录);③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建筑业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在有效期内);⑤拟任建造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⑥拟任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能体现注册单位)或注册证书;⑦拟任建造师身份证;⑧建造师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⑨《望城县外来建筑业企业验证登记备案申请表》(望城县建筑企业协会成员可不携带)。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备查,并交盖有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案。
5、资格审查与入围:招标人根据本公告第3款和第4款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入围方式如下:
①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或等于7家时,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②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多于7家时,从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7家入围。
③参加抽签会议的投标申请人代表须为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正式员工),其中: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期社保证明(能证明其为投标申请人正式员工)参加抽签会议。
④抽签入围会议的时间为北京时间2010年6月21日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望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望城县高塘岭镇宝粮中路79号望城县建设局院内办公楼附楼二楼)。
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抽签会议的,视为放弃。
6、报名时间:2010年6月11日至2010年6月18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执本公告第4款注明资料参加报名。
报名地点:望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205室(望城县高塘岭镇宝粮中路79号望城县建设局院内办公楼附楼二楼)。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望城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中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66号弘林国际大厦1920室
电 话:0731-85151111 传 真:0731-85215068
联 系 人:毛先生 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