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福建安华招字[2010]第 023号
开标时间:2010-07-08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所属地区:国内
长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大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大楼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泰发改批[2010]11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长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泰县城关;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约 3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新建一四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及大门、门卫、围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清单、审核书及答疑;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福建省漳州市建筑设计院;
2.6.2.代建单位:无 ;
2.6.3.监理单位:【待定】
2.6.4、审核单位: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具备有效的三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投标人非本市建 筑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6月 12 日至2010年6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50元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 7月 6 日的11: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接标时间:2010 年 7 月 8日上午8:30至9:00 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7月8日上午9:00 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③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zzctc.com,④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fjahjl.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 15860619678
办公地址:漳州市长泰县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61882 传真:0596-2159599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①、开户名称: 长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长泰支行
帐 号: 1409 0231 2910 0029 283
②、开户名称:长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泰县支行
帐号: 1409 0231 0902 2002 512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2010年 6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