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档案局的委托,就洛阳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计、布展及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0]179号。
二、招标项目:洛阳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计、布展及施工项目,布展总面积约为2500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007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300万元及以上成就展、档案专业展、党史校史展等类似文化项目展览布展业绩,所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人民币300元/份,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0-06-13起至2010-06-25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0-07-06上午 09:3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齐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