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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区河西务、南蔡村税务所办公楼修缮工程

2010-06-21 来源:天津开发区贸促网

  报建编号:1222208120100034、1222208120100035

  招标备案号:122224120100603

  施工招标公告

  武清施工[ 2010 ]023 02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清区河西务、南蔡村税务所办公楼修缮工程 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以 计字[2010]28号、[2010]2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武清区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为17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武清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天津市武清区国家税务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177.55平方米、砖混结构、三层。

  其中:南蔡村税务所建筑面积约为1028平方米。

  河西务税务所建筑面积约为1149.55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区河西务镇、南蔡村镇

  2.3

  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0年7月16日 至 2010年9月1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为其交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凭证到武清区国家税务局报名。(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6 月18日 至2010 年6月24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6月18日至2010年6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武清区国家税务局,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0元。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天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武清区国家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吕宝国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泉州北路21号

  邮政编码:301700 联系人:何敏海 电话:8219127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武清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志兰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9号

  邮政编码:301700

  电 话:29380772

  日期:2010 年6月17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3661595传真:24538403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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