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市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己由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发改审批字[2010]325号批准建设,并列为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丹东市技师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自筹,招标人为丹东市技师学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按丹招核准字[2009]54号意见对该项目的丹东市技师学院综合实训楼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_建设地址为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53号;建筑面积约5604.2平方米,建筑层数七层,顶部设有电梯机房,框架结构,招标范围为该工程的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动力、照明、防雷接地、电话、网络预留、消防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7月16日,竣工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有相应消防专业施工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专业及资格(建造师)。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规费计取标准;近两年具有从事过学校建设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且资格符合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8 日至2010年6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担任本工程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近两年从事过学校建设工程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图纸完整无缺)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 7 月8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丹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27-1-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丹东市技师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53号 地 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7号
邮 编: 118002 邮 编: 118002
联系人: 花先生 联 系 人: 高女士、王女士
电 话: 0415-3192216 电 话: 0415-3195007
传 真: 0415-3192226 传 真: 0415-3195017
电子邮件: huajiandong58 @163.com 电 子 邮 件: lnfy@lnfy.com
网 址: 网 址: www.lnfy.com
开户银行: 开户 银 行:交通银行丹东分行沿江开发区支行
账 号: 账 号: 21600504001801001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