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细内容: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条件) 一、徐州市九里湖建设开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九里区玉潭湖F地块安置小区桩基工程项目。已经徐发行政许可服务核字【2010】14号批准建设。工程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投资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审查。 二、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九里区玉潭湖F地块安置小区桩基工程; 2、工程地点:徐州汉城西侧,汉城小区北侧,规划文学路南侧,玉潭路东侧; 3、工程规模:预应力管桩,约500根,总长约12500米,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5、投 资 额:约300万元 6、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7月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3)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万元,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 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G、资格预审合格或确定入围的单位,其递交的该银行汇票将被入账。持开具证明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六、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本公告所要求的资质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8、注册建造师安全资格证书(B证) 9、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工程承接核准手续。 10、报名时需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否则拒绝其参加报名活动; 11、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2、未在徐州市市区内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内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1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套正本,二套副本,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七、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 年 6 月 22 日至2010 年 6 月 28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至2010 年 6 月 28 日 17 时。 八、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0年 6 月 29 日 9:00—11:30、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徐州市建设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报名经办人及所报建造师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预审文件。 九、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本工程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工程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申请对所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者视为资格预审合格者。 十、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业绩: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