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来宾市安置小区三区第一期工程
二、招标编号:[2010]施35号
三、招标人:来宾市来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五、招标范围:土建、避雷及水电安装等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5月4日至2010年5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时(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除外)
七、开标时间:2010年6月17日10时整
八、中标结果:
中标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总报价系数:0.928(零点玖贰捌)
工期:480天
九、评标委员会名单:
朱连光、张姣行、陶覃强、尹凤玲、张卫芳、王斌、李壮
十、公告期:2010 年6月23日至2010年6月27日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依法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购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0772-4219282 传真:0772-4219282
十二、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事实依据。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