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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总部业务大楼室内外装饰工程

2010-06-25 来源:广东佛山市建设工程

  佛塑总部业务大楼室内外装饰工程,经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佛塑总部业务大楼室内外装饰工程

  2、 位置: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87号

  3、 工程造价:约500万元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工期:111日历天

  6、 本工程依法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设置招标控制价。

  二、招标内容:对佛塑总部业务大楼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包括:1,室内装饰工程:大堂装修装饰、大楼2-7层办公室室内装饰;2,室外装饰工程:大楼外立面装饰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三、报名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和报名的时间、地点:

  1、 报名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必须由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4点资格要求:①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②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③具有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④施工企业取得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为二级以上(含二级) 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且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该项目负责人须已经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且处于未被锁定或登记状态。

  3、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

  (1) 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 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

  (4)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

  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

  (5) 联合体合作范围分工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且分工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是主要负责装修装饰分项工程的一方。

  以上报名资料联合体双方都必须提供。

  4、 报名投标人近三年无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或破坏建筑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记录。

  5、 报名投标起止时间:2010 年 6 月 25 日 9 时起至 2010 年 7 月 1 日 17 时 00 分止(节假日除外)。

  6、 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7、 接受单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四、报名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2、 企业资质等级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复印件。

  3、 2008、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的复印件。

  4、 企业近二年(2008年6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三条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完整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中标通知书应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单位确认为准,可通过有效的网络路径及电话路径进行查询。

  5、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1) 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主办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需同时附上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有效的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原件备查)。

  2)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 企业就本工程所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及发票的复印件。

  7、 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无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或 建筑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记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8、 以上资料并需提供目录一份(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封面后)。在目录中装修工程业绩必须列明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开竣工时间;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列明等级、专业、职称级别、业绩项目名称并注明工程是否在建。

  9、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电子信箱地址、招标项目名称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10、 所有资格预审资料须按目录装订成册,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及复印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料一览表》均需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

  11、 资格预审资料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报名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给予保密。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请申请人凭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报名回执到招标代理单位购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各投标报名单位必须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递交资格预审时间、地点、接收人及要求:

  1、 所有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预审资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7月1日的上午8:30~17:00(北京时间)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一生伴大厦B座二楼203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 同时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复印件的原件以备核查,无原件或与原件不相符的复印资料,资格预审时将不予考虑。

  4、 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投标,通过资格审查后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登记或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投标资格预审报名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资格预审在报名截止日后进行。

  6、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20天。

  7、 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投标资格预审资料必须一式三份, 一份正本 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六、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资格预审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由5人组成。

  对通过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从财务状况、人员情况、设备配备、管理服务水平、企业业绩、获奖业绩、资信证明、不良行为评价等方面采用综合评议投票的办法进行评审,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名单位5-7家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名单位为正式投标人,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名单位不足5家时,需重新组织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名单位多于7家时,采用投票的方式进行,得票过半票数为正式投标人(7家以上)。

  七、资格预审情况通知与确认:

  招标人将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在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通知。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

  (1)名称: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一生伴大厦B座二楼203

  (3)联系人:黎莉珩 李军

  (4)电话: 0757-88355306 13352817777,传真: 0757-88355306

  (5)电子邮箱: liliheng@gm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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