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的建设项目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旧楼改造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丽水市括苍路123号 工程造价:约141万元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在丽水市内注册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0年6月 25 日起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2010年6月25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请点击:
招标文件.doc
电子.rar
清单.rar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5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5楼,电话:0578-2527750),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括苍路123号 地 址: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
联系人:戴剑勇 联 系人:胡军、郭玲玲
电 话:2264117 联系电话:0578-2129802、2139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