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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行政中心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2010-06-29 来源:江西赣州市招标

  石建招字2010037号

  1、石城县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石城县行政中心三期工程,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食堂及领导交流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 房屋建筑工程;⑵工程规模约6900m2;其中食堂约2500 m2 领导交流房约4400 m2;

  (3)招标范围石城县行政中心三期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

  (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5)本项目总投资 约 1500万元 (以审定控制价为准) ;

  (6)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  (7)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00%   ;

  (8)工期要求:共200个日历天;

  (9)工程建设地点石城县县城 ;

  (10)工程质量要求 结构部分达到赣州市市级优良标准,其余达到合格标准 。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提供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⑤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⑥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⑦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4条第(2)小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0年6月30日至2010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和下午15:00-17:30时),到石城县招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图纸光盘费300元,招投标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均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石城县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石城县莲塘路66号 邮政编码:342700

  联系人: 陈志文 联系电话:0797-57018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赣州市青年路11号A栋2单元2楼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0797-8289596 联系人:钟业荣

  招投标监督单位:石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97-5700957

  石城县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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