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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综合教学楼建设工程设计招标资

2010-06-29 来源:招投标网

  1. 湖北民族学院综合教学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了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专家组审查。受湖北民族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湖北民族学院综合教学楼建设工程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综合教学大楼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编号为:DHES2010-023。

  (2)工程概况:新建综合教学大楼1栋,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9000平方米,其中地下4100平方米,地上549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综合教学大楼项目工程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4)设计时间初步安排

  a 、 设计要求 2010年9月15日之前向招标人提供招标用施工图纸和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

  b、施工现场配合服务:20个月。

  3、合格投标人条件:

  (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投标人必须是法人并取得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技术力量强、设计水平高,设计质量和社会信誉好。具体为:过去5年内已完成至少一项规模和投资与本招标工程相当的大型公共设施设计,且该项设计必须为本单位原创设计(总投资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提供合同原件)。

  (3)投标人安排的拟任本项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

  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4)投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5)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北京时间2010年6月29日至7月5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到恩施州综合招投标中心信息部登记,再持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和职称证原件、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原件、介绍信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前述资料复印件(盖公章)一套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局四楼恩施州综合招投标采购中心登记),持登记表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7月8日下午5: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中国邮政四楼40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湖北民族学院

  地 址:恩施市学院路39号

  联 系 人:刘国昭

  电 话:0718--8437996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地 址: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401室(施州大道58号中国邮政四楼 )

  邮 编: 445000

  联 系 人: 刘妮俐

  电 话: 13477257116

  传 真: 0718-824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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