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宁都县民政局 的社会福利中心办公楼、公寓楼A、B、C栋 工程已由宁发改投字[2008]34号文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 房屋建筑工程
⑵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为7770平米
⑶结构类型 框架 ⑷层数与高度 五层 20.6米
⑸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⑹标段划分 1个标段 ⑺项目总投资 约800万
⑻资金来源及性质 上级拨款 ⑼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⑽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8月10日,竣工日期为 2011年8月 1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⑾工程建设地点: 宁都县梅江镇大考场
⑿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市级优良 标准,工程奖项 赣州市级优良工程奖。
三、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且已经进入并通过赣州市建设管理系统审核的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 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县级以上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0年7月5日至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时到宁都县招投标中心(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标文件发售处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等资料(含施工图纸)购买费每个标段每份700元 ,招标投标软件使用费每个标段200元。售后不退。
六、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本工程为重点投资项目,须实行建设项目双公示制;
2、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人将在赣州市招投标网上(http://www.gzzbtbzx.com/)或(www.ndztb.com)公布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变动情况。
七、本工程定于2010年7月27日15:30在宁都县招投标中心开标。
招 标 人: 宁都县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黄会生
办公地址: 宁都县民政局院内 邮 政 编码: 342800
联系电话: 13979700986 联 系 人: 温姜生
招标代理机构: 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温 英 常
办公地址: 领秀新都15号楼(县党政大楼后门正对面) 邮政编码: 342800
电 话: 13979791873 ,0797-6926063 联系 人: 温 海 峰
招投标监督单位: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682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