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0-1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业务用房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自筹_,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1)招标内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业务用房工程设计
(2)招标范围:初设及施工图
(3)资金来源;自筹
2.2 设计阶段及设计周期: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周期为2010年7 月 30日至2010年 8月8 日 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周期为2010年8 月 9日至2010年8 月18 日 1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主持类似建筑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10年 7 月 5 日至2010年 7 月 9 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及扫描件)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500 元,售后不退。
4.3 外省企业可在中标后到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0 年 7 月_26 日_ 10 时 30 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北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 刘鹤、李莹
电话: 0431-87644668 0431-87994409
2010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