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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天隆创业园一期装饰工程

2010-07-06 来源:苏州建设局

  1. 苏州木渎科技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的 天隆创业园一期装饰工程 已经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市时代工程咨询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珠江路天隆创业园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 4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4000 平方米 工程性质:装修工程 招标金额:45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8-15 至 2010-10-23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天隆创业园一期装饰、安装、智能化、消防施工 450.00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 良好,无不良记录 良好,无不良记录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吴中区外企业须到吴中区建管处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装修工程单项合同造价在300万元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2008年7月1日后竣工的工程。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0-7-6 上午 09:00 至 2010-7-12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0-7-12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0-7-12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0年7月13日上午9:30-11:0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吴中区区外企业须提供进吴中区资质核验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6、苏州市以外企业必须提供在苏州设有分公司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7、资格预审文件原件(通用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按要求准备且填写完整,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公章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本市企业无须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否则不予通过。);8、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必须持有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人事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经办人社保证明需要提交在本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凭证。9、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造价为3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具体时间以2008年7月1日以后竣工的为准。业绩证明提供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所提及的复印件资料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提供,且必须内容完整,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

  联系人: 杨富珍 传真: 65291497 电话: 67016500-203

  邮编: 215007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杨富珍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636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0-7-6 至 2010-7-12 投标箱号: 投标箱三(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3. 备注: 1、吴中区以外企业需至吴中区建管处办理进区核验手续,并提供原件(报名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核准的);

  2、授权委托人(如有)携带本人有效的最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4月—6月)、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公告中要求在核验原件时候提供原件核实的材料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核验原件的在评审时不予通过。

  3、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9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为银行汇票、本票,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汇票则需一并提交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本票则需一并提交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到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本票的申请书复印件,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户名: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8905015510000018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沧浪支行。

  4、苏州市苏州市外企业需在苏州市设立分公司,并提供在苏州市设立分公司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包括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报名(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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