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特殊教育中心教学办公楼工程,已经沛县规划、建设相关部门批准,工程前期各项手续完备,现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企业。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沛县特殊教育中心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沛县特殊教育中心教学办公楼
2、建设规模:2081平方米
3、建设地点:沛县特殊教育中心
4、工 期:50天;
二、标段划分:
(1)本工程壹个标段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
三.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及装饰装修壹级(含壹级)。
(2)、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等级: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壹级(含壹级)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过类似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1)、首次来徐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办人、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及项目组相关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或现金缴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万元,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沛县中行,开户账号7055056550809100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帐户。
G、资格预审合格或确定入围的单位,其递交的该银行汇票将被入账。投标人持开具证明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五、 报名时应提供的: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所报建造师注册注册执业证书
(4) 企业安全施工许可证
(5) 注册建造师安全资格证书
(6) 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进徐《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工程登记表(单项)
(7) 经办人身份证;
(8) 单位授权委托书
(9)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10)投标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11)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本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证明,否则招标人予以拒绝。
(12)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注册建造师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13)报名企业须提供与所报建造师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为建造师缴纳的劳动保险证明(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或劳动保险手册)。
以上报名时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招标公告有效期限:
2010年 7 月8日9时00分至2010年 7 月 12 日17时00分止。
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 7 月 12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正阳中路20#,市政公司五楼)报名。
3.资料费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
招标人地址:沛县特殊教育中心 沛县建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允鉴 联 系 人:董道春
电话:0516 89630443 电话:0516 8964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