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水之滨B6、B7、B8综合楼工程已由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集发改字[201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安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规模:
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总面积约为:23400平方米(一标段为云水之滨B6、B7综合楼、17260平方米二标段为云水之滨B8综合楼、7060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为:云水路与莲东街交汇西南
2.3计划开工日期一标段为2010年8 月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工期 383日历天.;二标段为2010年8 月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工期108天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历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相关专业三级以上有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 月3日至2010年7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鸿茂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集安市经济开发区鸭江路1111号31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4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一标段为2010年7月 26日8时至9时00分前,地点为集安市经济开发区鸭江路1111号307室。二标段为2010年7月 26日8时至9时00分前,地点为集安市经济开发区鸭江路1111号30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集安市胜利路988号
邮编:134200
联系人:南熙龙
电话:26600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茂工程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集安市经济开发区鸭江路1111号315室
邮编:134200
联系人:王海杰
电话:0435-63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