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辽宁航普风机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工程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抚顺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本次招标的项目情况为:
⑴、建设单位:辽宁航普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⑵、项目名称:辽宁航普风机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工程;
⑶、工程规模:计划投资1000万元,建筑面积1.2万M2;
⑷、资金来源:自筹;
⑸、招标范围:①、②、③号厂房及办公楼;
⑹、建设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
⑺、工程质量:合格;
⑻、工 期:2010.8.18-2010.11.30;
⑼、标段划分:1个
2、投标人资质要求
⑴、投标单位资质: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⑵、项目经理资质:房屋建筑专业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建造师。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诚意合作的投标人,请将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申请书(可在抚顺市城乡建设网www.fscxjsw.com下载)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于2010年7月16日下午14时前投递至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服务大厅投标报名箱。
4、抚顺启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7月23日在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208室发出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9日13:30时,递交地点为: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服务大厅(抚顺经济开发区轻轨李石站北100米)。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服务中心会议室进行本工程的开标会。
7、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辽宁航普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振杰
联系电话:15640068418
招标代理人:抚顺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联系人:侯端勤
联系电话:0413-757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