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阳县建设局备案,现决定对宁阳县民生大厦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2000 平方米,1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2.2工程建设地点:兴隆街以南,海力大道以西。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规模工程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能被授予合同。
5、若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计价手册、宁阳县以外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入宁阳施工备案许可证和入泰施工备案许可证(泰安市外施工企业)等有关原件到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6、报名时间:2010年7月13日至2010年7月17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4:30。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0年7月18日-19日
8: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金阳大街336号)。
招标人:宁阳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振全 商进
联系电话:13605380328 13563827267
招标代理机构: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营
联系电话:0538-5616358 5634696 传真:0538-5634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