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人全称)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土建、安装改造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徐州市淮海西路416号
结构类型:框架9层
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8月
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土建、水、电、消防改造工程量清单及所含施工图内容,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 壹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含本级);
(二)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资质 ;
(三)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四)企业近三年承担过1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万元,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开户账号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5、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建造师注册证书;
5)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进徐《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工程登记表(单项);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注册建造师本人安全考核证书(B证);
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
8)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报名注册建造师及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10)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11)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以上资料除提供原件外,并在报名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中分别装订复印件壹套。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6、请申请人于2010年 7月19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报名处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相关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并于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午休除外)到徐州市建设局二楼商务中心,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日期截止至2010年 7月16日17时。
7、在资格预审中,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抽签确定不少于9家的投标申请人入围。抽签时间:另行通知,抽签地点:第一开标室。请各投标单位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对所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者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8、(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业绩10分.
9、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416号
联系人:刘 川 李军川 电话:0516-85952378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迎宾大道新世纪装饰城O栋409室
联系人:马璇 电话:0516—83362788
负责人签字: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二O一O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