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的启东市便民服务中心大楼桩基工程已经发改委立项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新城区民胜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北、公园南路以东、纬二路以南地块。
(2)工程规模:本工程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型为PHC-AB600(130)—54b的管桩,部分桩型为PC-AB500(100)—16b的管桩,桩数为143根。
(3)工程投资:约250万元人民币。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8月至 2010年10月。
(5)总工期: 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启东市便民服务中心大楼桩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必须真实,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近三年承担过南通地区范围内类似及以上工程,并取得良好信誉;类似工程指桩长在45m以上的工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 外地企业来启东参与招投标的,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7.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8.申请人于 2010年 7 月 16 日 上午 9时 至下午 17 时(午休时间除外)到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信息大厅(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 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并按 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2)投标人可从(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或http://www.qidong.gov.cn(中国启东)查阅并获取本招标公告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3)付款方式:本工程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十日内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下同)的10%;工程量完成工程总量的50%时再付合同价的30%;桩基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检测合格后再付合同价的30%;余款在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启东市审计局审定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10.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按照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苏建招2006]372号规定执行。
11.招标人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
联系人:黄永平 联系电话:0513-68261061 邮编:226200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洪小花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30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