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辽市人民法院新建法庭、立案厅、审判庭业务用房工程 ,已由 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双发改字[2010]93号文件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性质:公用;规模:2200平方米。结构类型:砖混;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土建、水暖、电气工程施工;资金来源:国债及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双辽市辽西街吉兴村;
2.3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10月30日,总工期 91 日历天 ;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相关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 工程项目 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部成员无在建工程。
5、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6、投标申请人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拟任本项目经理部各成员任职资格证(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从 双辽市宏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10 年7月6日至 201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分,下午14时00 分至17 时 00 分(节假日不休息)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0 年 7 月 11 日 17 时 以前送至 双辽市宏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10年7月12日 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本次招标公告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上公布。
招 标 人:双辽市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双辽市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136400 联系电话:13904357135
传 真: 联 系 人: 刘小冬
招标代理机构:双辽市宏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双辽市政务大厅三楼
邮 政 编 码:136400 联系电话:0434--7220414
传 真: 联 系 人: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