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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月亮湾学校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0-07-15 来源:广西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报平南县政府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经平南县教育局同意报建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平南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南县月亮湾学校新建项目(南教学楼)。

  (2)建设内容及规模:南教学楼的建筑及装饰工程,建筑面积为4289㎡。结构及层数:框架结构,六层。

  (3)建设地点:平南县月亮湾学校校园内。

  (4)招标范围:建筑及装饰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内容。

  (5)定额工期:230日历天,要求工期:200日历天。

  (6)计划开工日期: 2010年8月初。

  (7)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平南县月亮湾学校新建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招标工程为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可对该项目中的某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对两个或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拟安排的建造师只能承担其中一个标段的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以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须为本单位职工,年检合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4日至2010 年7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 0 分,下午15时0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为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南县建设局大院内),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由申请投标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携带如下有效期内的证件原件办理报名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A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B证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建造师应为申请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企业2007~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广西区外投标企业适用,建造师应与其来桂备案配置人员一致)。上述证件材料须提供2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存档备案,同时在报名现场核查证件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50 元/本(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5日9时,地点为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南县建设局大院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财政网、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及平南县建设网站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3)发布时间为从2010年7月14日至2010年7月20日止。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南县二环路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00号贵港市财政局东侧

  联系人:罗朝来      联 系 人:李柳婵

  电话:0775-7862951         电 话:0775-5902818

  传 真:0775-5906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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