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区南区回迁小区E区园区工程已由 长春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规模:
一标段:道路工程23700平方米
二标段:内网工程100000米(水电、围墙、大门)
2.2结构类型:道路、内网等
2.3工程建设地点为 高新区
2.4 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9 月 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10 月 10 日二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8 月 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9 月 30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一标段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的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7 月 15 日至 2010 年 7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3号搂303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
(5)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7)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到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施工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复印件二份)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易晓峰
联系电话: 8554329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刘红梅
电话: 85542581
传真: 85542581
2010 年 0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