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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卫生大楼实验楼装修及专业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2010-07-19 来源:广东佛山市建设工程

  1. 佛山市公共卫生大楼实验楼装修及专业设备安装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单位:佛山市卫生局

  单位性质: 政府部门 ;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工程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大楼实验楼装修及专业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工程规模: 7056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2200万元(详细预算造价以财政部门预算审核意见为准)

  招标范围:实验楼装修施工及实验室专业设备安装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按计划部门批准的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北侧、教子村西侧。

  2.3工期18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3.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以上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报名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4.1报名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或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或区建设局核发有效的《诚信手册》。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投标,通过资格审查后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登记或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2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的投标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但不得同时参加两家或以上联合体,否则,取消所有与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资格。

  5.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的报名资料、起止时间、地点和接受报名单位:

  5.1投标申请人须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原件报名;如为联合体投标,除双方均须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5.2 报名起止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0年 7 月 19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0 年 7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即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4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6.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于投标报名的最后一天2010年7月23日9:30-17:15,在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资格预审书。递交的资格预审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6.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6.2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复印件及联合体协议复印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6.3 2007年和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并提供投标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表(见本公告附表);

  6.4投标申请人的类似规模工程业绩:

  6.4.1企业近三年(2007年4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1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单独招标的12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完整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单位确认为准,可通过有效的网络路径及电话路径进行查询。

  6.4.2自2007年4月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250万元以上单独招标且质量合格的实验室建设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地级市以上疾控中心或医药卫生等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验楼净化装修工程、SPF动物实验室装饰工程、动物实验室净化装修工程、生物安全、理化实验室装修工程等;类似实验室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国家实验室认证委员会及相关专项检测认证机构的验收证明)。

  6.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6.5.1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主办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需同时附上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有效的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

  6.5.2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复印件;

  6.4 企业就本工程所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及发票的复印件,或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件;

  7.资审申请书的要求:

  7.1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需提供目录一份(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封面后)。在目录中装修工程业绩必须列明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开竣工时间;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列明等级、专业、职称级别、业绩项目名称并注明工程是否在建。

  7.2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电子信箱地址、招标项目名称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3所有资格预审资料须按目录装订成册,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所以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7.4资格预审资料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报名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给予保密。

  7.5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一式三份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80天。

  7.6递交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8. 招标人将在接收资格预审书后5个工作日内,组成资格预审小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合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5~9家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为正式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资格预审小组对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从企业业绩、企业资质等级、企业综合实力、企业财务状况、信誉、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及有关业绩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投票方式选取合格的正式投标人,凡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申请人,均为合格的正式投标人(最少选取9家正式投标人,如果选取家数不足9家,则在得票不超过半数的合格投标申请人中进行再次投票补选,直至选取9家或以上正式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9. 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传真等形式,将选择投标单位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请投标申请人在接通知后在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通知。(在通知书上盖本单位公章确认)

  10. 正式投标人请按照资格预审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伍佰元(现金),售后不退;图纸按金每份 人民币壹仟元(现金),于开标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

  12. 信用保证金的递交:

  12.1正式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同时,以转账(电汇)方式递交信用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并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保证信用保证金到帐招标人指定帐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12.2信用保证金作为投标人在投标时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履行中标承诺,遵守廉政纪律的诚信保证。投标人如果违反以上诚信保证,招标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扣罚信用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还将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取消其投标资格。

  12.3信用保证金将与投标保证金一起退还。

  招 标 人: 佛山市卫生局

  邮政编码: 528000

  联 系 人: 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528000

  联系电话: 0757-82002899

  传 真: 0757-82002899

  联 系 人:李先生 (手机:1330280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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