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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文化会展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010-07-20 来源:江苏大丰招投标网

  大丰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市文化会展中心工程,已经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10】169号。为使该工程造价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本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控制。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大丰市文化会展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2项目地点:大丰市城东新区

  1.3项目规模:约4亿元人民币

  1.4招标范围:大丰市文化会展中心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1.5服务时间:自施工单位进场之日起至工程审计结束。

  1.6服务质量要求:咨询报告所附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经政府相关部门审计后的误差率在1.5%范围内。

  2、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2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

  ①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投标人须配备本招标项目所需相关专业的工程造价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造价工程师(不包含项目负责人)2名,造价员2名;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专业土建,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5年以上(不含5年);

  ③造价工程师2名,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④造价员2名,其中土建中级造价员1名、安装中级造价员1名。

  2.3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造价咨询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7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丰 联系电话:0515-83520506

  联系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原供销学校四楼

  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娟 联系电话:0515-83520788

  联系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60号(金水湾宾馆院内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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