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辽源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丘下居住小区住宅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
丘下居住小区住宅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监理
一期:建筑面积189923.00平方米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面积94275.00平方米;第二标段:面积95648.00平方米。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 辽源市丘下小区 ;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 8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 年 6 月30 日总工期324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一次验收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7_月 14 日至2010 年 7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3 时30 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
4.3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0 年 8 月 3 日_9 时,地点为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一、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源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地 址: 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11号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谭 卓
电 话: 13009040006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15号
邮 编:136200
联系人:任洪菲
电 话: 0437--3116563
传 真: 0437—311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