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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新华小区1、2、3号写字楼

2010-07-21 来源:建淘网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 桦甸市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新华小区1、2、3号写字楼 已由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发改字[2007]1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桦甸市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桦甸市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的建设性质 新建 ,规模 1号写字楼2013.74平方米,2号写字楼2092.48平方米,3号写字楼3553.46平方米,结构层数 砖混六层 ,招标范围 图纸中所包含的项目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落实 ;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靖宇镇新华小区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08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11 月 10 日,工期 93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

  3.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07 月 14 日到 2010年 07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靖宇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 08月 04 日14时 0 分,地点为 靖宇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市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靖宇镇靖宇大街 邮政编码: 135200

  联系人: 师富盛

  电 话: 0439-8776488 传 真: 0439-7266888

  招标代理机构: 白山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八道江区新华路综合楼5单元101室 邮政编码: 134300

  联系人: 解务深

  电 话: 0439-7225740 传  真: 0439-722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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