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 已由 恩施州发改投资[2008]45号、恩施州发改投资[2010]1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施工招标,装修面积约8698㎡,招标范围为领导办公室、大小法庭等部位的室内装修,投资约75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工期要求为18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恩施市黄泥路79号。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 7 月 26 日至2010年 7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人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综合招投标采购中心登记,然后凭登记表、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二级及以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到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上述相关证件、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 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 8 月 2 日上午9时前,地点为 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外省、外地市的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交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资料。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投资湖北、中国·恩施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恩施市施州大道
联 系 人: 邓红雨
电 话: 13972438244
招标代理机构: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公司
地 址: 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
联 系 人: 陈 军
电 话: 0718-8243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