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AGC090036-16SG |
高淳县公共设施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高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发[2009]5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体育中心二期(体育场、体育馆)智能化系统工程 |
2、工程地点:一期工程在县政府办公大楼北侧,二期工程在双高公路北侧南塘附近 |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安装工程; |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
6、工期要求:40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建筑智能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建筑智能化 |
10、工程规模: |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一级(含)以上。 |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且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且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7月26日至 2010年7月30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30分至04:30分。 |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五、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采用“评分排名法”优选确定潜在投标人(具体评分办法请参考资格预审文件中有关说明)。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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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评分排名法"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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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分内容及标准 1、企业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一级资质得4分,企业资质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二级资质得2分 2、企业业绩 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一个得3分,最高9分 ⑵承担过的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加0.7分,有效期二年, 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3、企业信誉 ⑴ 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 ⑵企业通过其他ISO系列标准认证1个得1分 ⑶企业获得“3A”资信证书,得2分 4、项目经理业绩 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一个得3分,最高9分 ⑵承担过的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加0.7分,有效期二年, 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⑶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部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部级有效期3年,省级有效期2年,市级有效期1年 备注:⑴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指:工程中标通知书日期自2007年6月1日以来体育场馆智能化单项工程7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以上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已竣工项目)有效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公证件、扫描件不视为原件)。⑵同一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不能兼得。 (二)其他 ①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潜在投标人还应同时具备信息产业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含)及以上; ③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④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承诺书,(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承诺),如不提供,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⑤资格预审时县外企业需提供县建工局建管科出具的备案联系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⑥提供项目经理2009年 6月到2010年 6 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⑦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⑧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⑨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⑩本工程按照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政府投资工程需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并且下载招标文件。之后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注:县外建筑企业在我县包括开发区和各镇承接工程前,除在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外,还必须先到高淳县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外,还必须提供所有用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得进入工程招投标市场。 | |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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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7-26 8:30到 2010-7-30 16:30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高淳县公共设施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08号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溪镇石臼湖北路18号1幢201、201室 |
招标人邮编:211300 | 代理机构邮编:2113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57328977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萧华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4293531-811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