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汀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长汀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汀发改项[2007]1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汀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长汀县公安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长汀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
2.2. 建设地点: 长汀县城南环路319国道至高速路连接线旁 ;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设面积约24054.00㎡,框架结构 ;
2.4. 投资总额:约4376万元;
2.5.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其中包括建筑、结构、建筑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小区道路、小区绿化、深基坑支护设计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 内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不包含勘察;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投标人应具备壹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一个二层地下室的设计项目;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10年7月8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1号原国税局办公大楼第6层)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8月2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上述证件、证明于开标后补件验证登记的无效,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设计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约601350.00元。本项目设计费结算价款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5元包干计取,建筑面积依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326号)及相应规定按实计算。
8.1. 对第二至第三名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含税一次性给予每家人民币叁仟元整的经济补偿。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汀县公安局
地 址: 龙岩市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6号 邮编: 366300
电 话: 0597—6838074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
分公司办公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1号原国税局办公大楼第6层
邮 编: 366300
电 话: 0597—6806012 传 真: 0597—6819086
联系人: 曹璐翼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支行 ;
帐户名称: 长汀县公安局 ;
帐 号: 8640 0846 0108 0960 01 。
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电话:0597-2529819
地址: 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