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兴城市农村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招标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葫芦岛兴城市农村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高家岭乡、刘台子乡、望海乡、南大乡、围屏乡、白塔乡、三道沟乡、药王乡、大寨乡、碱厂乡、红岩子乡、菊花岛乡
建设规模:4500㎡
资金来源:国家拨款
投标保证金:7万元人民币
开标时间:2010年8月21日9:00时
要求工期;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12月30日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土建、给排水、采暖、电气
三、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购买标书时间:2010年7月30日-2010年8月5日,8:00至16:00时(北京时间)每份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葫芦岛顺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东东 电话:15040999664
五、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招标人:兴城市文化局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0429-5135027
招标代理单位:葫芦岛顺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东东 联系电话:15040999664 0429-3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