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岭县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就业服务中心、长岭县洪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楼 已由 长岭县建设局、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字【2010】99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长岭县残疾人联合会、长岭县洪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80% ,现已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12622平方米
结构类型:框架
招标范围:土建、采暖、给排水、电气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岭县长岭镇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8 月 1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 年 7 月 1 日,工期18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相关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0 年_7 月_26日至 2010 年 7_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30 时,下午_ 1:30 时至5:00 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0 年_ 8 月_17 日_上午10时 00 分,地点为 长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岭县建设局五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3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岭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 长岭县长岭镇 邮编: 131500
联系人: 尚雅明
电话: 13630306888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岭县长岭镇永久路南 邮编: 131500
联系人: 潘利国
电话: 0438-7231456 13304387879 传真: 0438-72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