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亳州市人民检察院装饰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询价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接访室二楼、主楼五、六楼办公室装饰及办公楼窗台装饰工程。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AHHTBZCG2010006号询价文件。
2、供应商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专业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3、询价采购文件领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4、询价采购文件购买时间:
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于2010年8月3日至8月 9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时在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购买。购买时供应商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拟派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安全B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以上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5、勘察现场及质疑时间:
投标人自行勘察,投标人如有任何疑问于2010年 8 月 10 日上午9:00前,以书面、传真、邮件等形式提交到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亳州办事处,当日17:00前以书面、传真、邮件等形式进行答复并通知各投标人。
6、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8月 12 日 下 午 3:30 。
7、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 12 日 下 午 3:30 ,在亳州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开标地点在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参加开标会。
8、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投标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现金)
银行户名: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亳州市工商银行火车站分理处
账 号:1311040529200028493
9、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采购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大楼七楼
联系人:吴 超 联系电话: 13966888979
代理机构: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办事处):亳州市行政中心南200米华德御景南门
联 系 人: 张小龙
代理机构电话:0558-5852658 传真:0558-5852658
电子邮箱:BOZHH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