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厂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大厂新城建设指挥中心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江管经发字(2010)1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4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4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大厂新城建设指挥中心综合楼桩基、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
2、工程地点:沿江工业开发区太子山路8号 |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
6、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11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大厂新城建设指挥中心综合楼桩基、土建及水电安装 |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7000 m2;建筑物层数:5 层;其中地上层数:5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20.3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建筑面积:0 m2;根数:38 根;桩形:人工挖孔灌注桩 ;桩长:10 m。 |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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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8月4日至 2010年8月10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30分至04:30分,在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合分中心(龙津路141号建工大厦7楼大厅)受理报名。 |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五、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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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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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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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1、除首次来宁承接工程的外地施工企业可提供中标后缴纳南京市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外,其它施工企业必须在资格预审时提供缴纳南京市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据及证明; 2、依据南京市六合区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六政办【2009】113号文)的要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六合区承接施工业务之前,须到六合区建工局办理市场诚信备案登记; 3、项目负责人须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委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核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原件。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工作人员; 5、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招标代理处报名地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北办事处(六合区南门棠城广场雄州南路3号欧力德集团8楼)。 | |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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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8-4 9:00到 2010-8-10 16:30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大厂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代理机构地址:本公告招标代理处报名地址:六合区南门棠城广场雄州南路3号欧力德集团8楼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57133006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莉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96337724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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